近日,凭借良好的企业信用,我公司再次荣获由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“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”证明。自2007年以来,我公司已连续12年获此殊荣。
我公司自1992年成立以来,一直将公司信誉和合同信用管理作为经营管理重点,践行诚信履约,获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,金昌品牌和企业的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。
再次获此殊荣,金昌公司将再接再厉,以诚信为基础,做好守合同重信用的表率,树立金昌公司守法履约的良好形象。今后,我们将努力把该项荣誉连年保持下去,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,也为促进整个建筑业良性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。